各位同学:
为进一步推动公司“实践育人”工作,提高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,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,根据《关于印发<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评选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校研〔2019〕374号)规定,公司开展2021年度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学兼优;
2.申请人在评选年度内(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)参与乡村振兴、支教、志愿者、公益实践、社会调研、理论宣讲、企业实践、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,取得较大的社会影响,形成的实践论文、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;
3.申请人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,相关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须在研究生院事前备案,实践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,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。
二、评选原则和依据
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开展评选。
评选时应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主要从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、社会效益、模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考量,体现研究生服务社会需求,彰显研究生责任担当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员工申请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6:00前,准备好申请材料,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。
* 员工申请材料:
(1)电子档:《2021年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申请表》,《2021年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申请人信息登记表》;电子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:xintongxsk_yjs@uestc.edu.cn
(2)纸质档:《2021年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申请表》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交至科B365A。
2.公司初评推荐。公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,审核材料的真实性,择优拟定推荐名单,并公示3天。
3.集团评审。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如有需要可另组织现场答辩,评审结果在公司公示3天。
4.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发文公布。
四、评选名额与奖励方式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“优秀社会实践”奖每年评选不超过20人。
集团向获奖者颁发“研究生‘优秀社会实践’奖”荣誉证书,授予“优秀研究生”称号。
五、其他
1.各公司应积极引导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,认真组织申报、评选推荐。
2.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,且真实、准确、规范,弄虚作假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。